关于“万宁市食品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”的澄清说明
致各潜在投标人:
万宁市食品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于20**年12月17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,20**年12月19日发布变更公告。变更内容如下:
1、原公告“建设资金来白企业,项目出资比例为民营资金10****% ”变更为“建设资金来白企业,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****% ”
2、原公告“2.9服务收费:住宅:2***元/㎡-月(含公共部分水电公摊费)【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购买房产的业主,物业收费一律按1.**元/m·月(含公共部分水电公摊费)】:商业:3***元/㎡·月(含公共部分水电公摊费)。(投标人针对住宅:2***元/m·月(含公共部分水电公摊费);商业:3***元/m·月(含公共部分水电公摊费)报价,报价不得高于服务收费控制价) ”删除掉“一律”字眼后变更为“2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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